大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
大连北海经济开发区是大连市政府于1992年批准成立的市级经济开发小区,当时批准的建设用地为2.32平方公里。座落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镇(街道)境内,东与金州区接壤;南侧是202国道;北临渤海湾,位于沈大高速公路南侧。距大连市中心20公里,距沈大高速公路后盐出入口1.2公里,距大连陆港物流基地1公里,距周水子大连国际机场10公里,距大窑湾港码头10公里,距大连市开发区6公里,交通十分发达。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由于优越的地理位置、相对较低的土地投资成本和优质的服务,现有丰源制靴、大连日电电控设备、大连大和木业、大连龙山石材、国立彩印、宏源塑钢、诚信橡塑机械等100多家企业入驻发展。随着“大大连”建设战略和《甘井子区“大大连”建设实施纲要》的提出,大连市北海经济开发小区经大连市批准,由原来的2.32平方公里拓展到10平方公里,由原来的毛茔子村拓展到苏家村、土城子村、后关村和拉树房村,形成了组团式的工业园区。基本的建设用地分布情况是:苏家工业园占地2.2平方公里;毛茔子工业园占地2.7平方公里;土城子工业园占地2.3平方公里;后关工业园占地1.5平方公里;拉树房工业园占地1.3平方公里。新开发的建设用地面积为5平方公里,为国内外企业家创造了较大的发展空间。 入住企业: 大连神通电气有限公司、大连新船重工船舶舾装厂 、大连公路工程集团、大和木业 、大连宏源塑钢制品有限公司 、大连诚信橡塑机械有限公司、长兴葡萄酒、大连酒文化博物馆、大连神通电气有限公司 税收政策: 1.凡在开发区内投资兴办的企业,企业投产后上缴税金入地方库部分,前两年由财政全部返还,后三年减半返还。 2.客商在区内新上生产性项目,项目用地在5万平方米以上,土地补偿金可下浮20%-30%。 3.对于整体包片开发土地的客商,其土地出让金市政府返还给地方的部分将返给客商,土地补偿费每亩只一次性收取5万元人民币。 4.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减免税期满后,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产品产值7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客商通过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在不改变原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在法定年限内,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 6.客商在本规定外另有其他要求的,可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7.对于来区进行成片开发的客商,可根据有关规定为其提供商住用地。
设立变更
准营准办
生产经营
资质认证
投资立项
交通运输
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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