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仪器仪表产业基地
基地简介 辽宁(丹东)仪器仪表产业基地于2009年4月成立,是省级重点产业基地,位于辽宁沿海经济带丹东临港产业园区内,总规划面积8平方公里。现已建成40栋5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4万平方米的研发检测中心、2万平方米的综合服务中心和10万平方米的辽宁仪器仪表学院。2010年年底,园区实现主业收入30亿元。 建立之初,仪器仪表产业基地重点打造工业自动化仪表与控制系统、医疗仪器、科学仪器、分析检测仪器、电子与电工测量、各类专用仪器和仪表元器件等六大主要门类。2010年下半年,辽宁省委、省政府决定把视光产业和软件产业纳入仪器仪表产业基地重点发展的产业中来,并依托已入驻的视光企业和软件企业,规划建设国际视光产业园和软件产业园,突出“丹东仪器仪表”特色开发。力争通过5-10年的努力,最终建成全国最具活力的机制体制创新示范区、最具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研发区和具有世界前沿水平的千亿元规模的现代化仪器仪表产业集聚区。 区位优势 丹东地处环东北亚、环黄海、环渤海经济圈的重要交汇点,东联东北丰茂资源区,南临朝、韩、日三国,西接东北重要经济中心大连。向东,与东北东部12座城市共同开展面向北黄海的“黄海之约”共同发展行动,丹东正成为辽宁沿海经济带和“长春--吉林--图们江开发开放先导区”相衔接的重要结点;向南,依托新建鸭绿江大桥,成为连接朝鲜半岛最重要的陆路通道;向西,承接着环渤海地区的经济辐射,正在与大连共同开发建设北黄海经济带;向北,依托沈丹高速铁路客运专线,丹东正在加快融入沈阳一小时经济圈。 近几年来,丹东投入巨资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同时建设三条铁路。东北东部铁路将于2011年秋季正式通车;沈丹、丹大两条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将于2011年夏天开始铺轨,建成后丹东到沈阳50分钟,到大连90分钟。同时建设两条高速公路。丹东至吉林通化、丹东至辽宁海城高速公路也即将全线贯通,丹东作为东北东部出海新通道的优势将进一步显现。同时建设两个亿吨海港。扩建中的丹东港年吞吐量已达5000万吨,正在加快向亿吨大港迈进,毗邻大连的海洋红港也已开工建设,与大连港集团公司合作,将建设成为亿吨商港。扩建丹东空港。丹东空港正在扩建,新航站楼将与2011年6月交付使用,扩建后将争取成为口岸机场,陆续开通至首尔、至东京以及国内主要城市的多条航线。新建鸭绿江公路大桥。世界瞩目的新建鸭绿江公路大桥已正式开工建设。这些项目建成后,丹东将拥有四条铁路、四条高速公路、两个海港和一个国际空港,这在国内同等规模城市中是独一无二的。 自然状况 丹东自然环境优良,是最适宜人类居住的城市之一。丹东依山傍海,风景优美,气候宜人,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年平均气温9℃,素有“北国江南”的美誉。丹东的淡水资源极其丰富,仅鸭绿江每年的平均流量就达262亿M3,并且水质全部达到了二类标准,是中国水质最好的大河之一。总面积达1000多平方公里的鸭绿江及大洋河口湿地是国家级湿地保护区,被誉为“地球的肾脏”,每年春天有近300种,约5百多万只候鸟迁徙时在此停留,是世界北迁涉禽的第一大停歇地。鸭绿江下游平原也是我国重要的大米产区,优质水稻种植面积达100多万亩,其中的柳林大米更是皇家贡米,享誉中外。丹东的森林覆盖率达66%,拥有国家、省级以上旅游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24处,特别是具有特色的赴朝旅游吸引了众多的国内外游客,是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和辽宁省园林城市。丹东市地下蕴藏有金、银、铅、锌、镁、铁、硼等有开采价值的矿藏56种,是中国第七大黄金产地,特别是硼储量占全国已探明储量的60%,有中国“硼都”的美誉。 产业门类 1、工业自动化仪表与控制系统:工业X射线仪器及成套自动化检测设备与控制系统、工业在线检测仪表及成套自动化检测设备、工业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系统、矿山安全自动监测系统等。 2、各类专用仪器仪表:煤气表、热量表、IC卡煤气表、IC卡热量表、IC卡水表、船用仪表、汽车用仪表、手表等计时仪器仪表等。 3、科学仪器:X射线分析仪、色谱仪、核磁共振成像仪、粒度仪等。 4、电子与电工测量:高精度电度表、电能表等智能化配电监控仪表等。 5、医疗仪器:医用X射线仪器及成套设备等。 6、传感器与仪器仪表元器件及材料:各类半导体传感器、X射线管、永磁材料、专用集成电路及厚膜电路等。 7、视光产业:光学仪器、光学检测仪器、光电科技、视觉科学、中高档特种眼镜及相关配套零部件等。 8、软件产业:基础软件、嵌入式软件、大型行业应用软件、安全软件、开源软件、服务外包、动漫制作等。 优惠政策。 为加快辽宁仪器仪表产业基地建设和发展,鼓励中外投资者入驻基地,尽快把仪器仪表产业培育称我市的支柱产业,打造中国仪器仪表生产基地,特制定一下优惠政策: 一、入驻基地企业,政府给予注册资本10%的补贴;对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且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另增加5%的补贴。 二、入驻基地企业可以购买或租用标准厂房,也可先租后购。其中租用基地提供的标准厂房,前2年免收租金,后3年按基地厂房租金标准的50%收取。如企业购买标准厂房只收取建筑成本。 三、入驻基地企业自投产之日起前5年上缴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市级一下地方留成部分全部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后5年50%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四、对入驻基地的省及以上研发机构,或由权威专家领衔的重点实验室,给予30—5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并按其实验设备或工程建设投入,提供不低于100平方米实验室,3年内免收房屋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五、对基地内企业免收市级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对入驻基地的企业协调解决流动资金贷款。 七、对入驻基地企业发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有基地管委会给于适当补贴。 八、对入驻企业新购置机器设备所支付的贷款利息,由基地管委会给予贴息2年。 九、基地管委会为每户入驻基地的企业提供2套住房,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领衔专家免费使用2年。 十、基地内新设企业的申办和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由基地管委会会同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全程代办制”。基地管委会负责对基地内企业实行全方位服务。 十一、2009年12月31日前入驻基地的企业,政府给予注册资本15%的补贴;对入驻企业新购置机器设备所支付的贷款利息,由基地管委会给予贴息3年;基地管委会为每户入驻基地的企业提供3套住房,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领衔专家免费使用2年。 十二、本政策由丹东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由辽宁(丹东)仪器仪表产业基地管委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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