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活闲置土地和促进未按期开竣工地块尽快履约投产的指导意见(试行)

2024-03-20 00:0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充分利用和盘活已供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加快已供土地开发建设,根据国家有关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市内四区闲置土地和部分未按期竣工地块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大政办函〔2022〕3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新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金普新区全域范围内涉及闲置土地及未按期开竣工的各类建设项目。新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在进行闲置土地处置、约定开竣工时间、项目竣工验收等各环节予以执行。
    二、工作原则
    在对新区闲置土地进行全面摸排、查清事实、客观研判的基础上,对有意愿继续开发的企业,保证将政策用好用足,实现新区闲置土地资源盘活、固投增长的目标。
    三、具体措施
    结合新区实际,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原因,坚持“以用为先、分类处置”,妥善处置、有效盘活土地资源。
   (一)交地之日起两年内开工
    考虑各种基本建设手续办理时间和新区地处北方冬季无法施工的实际情况,原则上按照交地之日起两年内开工约定动工竣工时间。同时,为体现政策的公平性和普惠性,对已约定动工时间但动工时间距交地之日起不满两年的建设项目,将动工竣工时间按照交地之日起两年开工的原则进行相应延长。
   (二)合理设置项目建设周期
    根据项目土地用途、建筑规模的不同,项目用地的建设周期确定如下:

 

类别

   

规模

   

建设周期

   

住宅用地

   

3年

   

公建用地(建筑面积)及其他用地

   

小于8万平方米(含)

   

3年

   

8-15万平方米(含)

   

4年

   

大于15万平方米

   

5年

   

工业用地(土地面积)

   

小于5公顷(含)

   

2年

   

5-10公顷(含)

   

3年

   

10公顷以上

   

4年

   

    在工艺、设计、建筑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建设用地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医疗等需要报国家审批项目、特殊地质条件、特殊气候条件、超高层、超大项目等)动工、竣工期限可酌情放宽,相关供地方案须报管委会批准。混合用途的地块,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竣工期限。
   (三)疫情原因开竣工日期顺延一年
    项目约定动工或竣工日期处于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疫情防控期和疫情影响存续期按一年计,可认定为不可抗力,不计入动工竣工违约期;疫情对特殊产业影响有差异的,综合考虑土地使用权人开发用途、行业性质,经新区管委会批准后认定疫情防控期和疫情影响存续期。
   (四)动工面积不足1/3的闲置土地按照非企业原因处置
    对于已动工开发但投资额不足总投资额的25%或者已动工面积不足应动工面积1/3,中止建设满一年的,采取延长动工开发期限、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协议有偿收回、置换土地等方式处置,不进入收缴闲置费或无偿收回的程序。
   (五)企业原因导致部分未按期竣工,重新约定开竣工日期因土地使用权人自身原因未按期竣工的,且土地使用权人同意在本意见施行之日起1年内动工、3年内竣工的,新区自然资源部门可以与土地使用权人签署补充协议,明确以下事项:
     1.经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同意重新约定动工竣工期限;2.新区自然资源部门对补充协议约定的动工竣工期限和开发建设节点进行监督;3.如果在重新约定的动工竣工期限内,土地使用权人仍未按期动工竣工的,土地使用权人须承诺同意按照土地合同约定的原动工竣工期限计算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在重新约定的动工竣工期限内,土地使用权人按时完成竣工建设的,则不再追究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期动工竣工的违约责任;4.地块涉及动工逾期的,并且同时涉及竣工逾期的,在计收逾期动工违约金后,竣工期限相应顺延,实际竣工时间仍超出顺延后竣工时限的,计收该超出部分的竣工违约金。
   (六)对未按期开工建设但按期竣工的,免于追究未按期开工的违约责任
    对已按期竣工的项目,即使曾经存在未按期开工的情形,竣工验收等后续环节也不再追究未按期开工的违约责任。
   (七)未按期开竣工违约金标准调整为日0.2‰
    自本意见施行之日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以下简称有偿使用合同)的建设项目,有偿使用合同中未按期开、竣工违约金标准调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日0.2‰。
对于本意见施行前已签订有偿使用合同但未约定开、竣工违约责任或约定不明的建设项目,在办理后续土地补充手续时,未按期开、竣工违约金标准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日0.2‰执行。
   (八)司法处置的闲置土地可不追究土地使用权承受人责任
    对司法机关以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方式处置的闲置土地以及部分未按期竣工地块,经新区自然资源部门报管委会批准后,可不再追究承受人司法处置前的未按期开竣工或闲置土地责任,由新区自然资源部门与承受人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但经过核实,发现土地使用权承受人、证载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人及三者的出资人之间存在相互直接持股关系的除外。
   (九)司法查封期可不计入违约期
    因司法查封原因导致土地使用权人无法动工建设的,经新区自然资源部门报管委会批准后,司法查封期可不计入动工竣工违约期。但经过核实,发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执行人及二者的出资人之间存在相互直接持股关系的除外。
   (十)“保交楼”项目所在地块免予追究未按期开竣工责任
    为“保民生、保稳定”,支持保障“保交楼”项目实现交付,对列入“保交楼”的项目,如土地使用权人主动承担主体责任,完成了“保交楼”任务,经报请新区管委会同意后,免予追究“保交楼”项目所在地块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期开竣工的违约责任。
   (十一)实行土地预告登记转让制度
    对新区已投资额未达到总投资额25%的,可以实行土地预告登记转让制度,打通以转让方式盘活闲置土地的路径。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交易双方先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待达到25%以后,再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本意见自2024年4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展开

一、新区概况  大连金普新区设立于2014年6月,是全国第10个、东北地区第一个国家级新区,总面积2299平方公里,是19个国家级新区中陆域面积最大的新区,常住人口154.5万。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与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政府、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大连保税区管委会、普湾经济区管委会、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关,委托新区管理。2017年,国务院批复设立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其中大连片区全部位于金普新区境内,面积占据辽宁自贸区一半。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委托新区管理。大连金普新区地处东北亚地理中心位置,背靠广袤的东北大地,濒临浩瀚的黄渤两海,是东北地区走向世界的海空门户,也是与东北亚国家经贸往来和开放合作的重要枢纽,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中,位置举足轻重,作用不可替代。二、战略定位  金普新区的战略定位是“一地一极三区”,即我国面向东北亚区域开放合作的战略高地、引领东北地区全面振兴的重要增长极、老工业基地转变发展方式的先导区、体制机制创新与自主创新的示范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的先行区。三、发展优势  1.功能齐备的对外开放高地。新区是全国拥有国家级功能区数量最多、功能最全、最具发展活力的区域之一,这里相继诞生了“神州第一开发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综合保税区、国家旅游度假区、出口加工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日(大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等。  2.优势集聚的现代产业基地。全区现有各类企业10万多家,其中外资企业2599家,规上工业企业1007家。形成了石油化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等五大支柱产业。,初步构建起以工业为主导,以通用航空、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和金融、旅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为补充的现代产业体系。  3.四通八达的重要交通枢纽。新区地处东北亚地理中心位置和黄渤海经济圈关键地带,是大连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有20万吨级集装箱、40万吨级原油和45万吨级矿石、大型粮食和汽车滚装等现代化专业泊位,与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截至目前共有集装箱航线106条,其中外贸93条,内贸13条,日韩航线网络密度位居国内沿海港口前列,实现了RCEP成员国核心港口全覆盖。2023年,大窑湾口岸完成集装箱箱量500多万TEU。沈海高速、鹤大高速、皮长高速、黑大线、鹤大线、丹东线、哈大高铁、丹大快铁等多条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和铁路在此交汇,渤海大道、振兴路、振连路三条城市快速路连接大连主城区与金普新区,集疏运体系非常便利。渤海大道是一条主城区与金普新区之间具有高速公路功能的城市快速通道,加密了渤海沿线路网密度,带动主城区和金普新区联动发展,实现与规划新机场、大连现代农业产业中心等项目的无缝衔接,对于助力航运中心赋能升级,完善物流中心体系功能,加速推进大连“两先区”“三个中心”建设,将起到巨大的支撑和推动作用。  4.兼收并蓄的文化交汇沃土。金州被誉为大连历史文化之根,素有“百年大连、千年金州”之说。全区旅游资源丰富,有3A级以上景区8个,其中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是5A级景区,此外还有关向应纪念馆等3个4A级景区、大黑山等4个3A级景区,城山头、蚂蚁岛等2个国家级保护区。这里曾经是有着2000多年历史的千年古城,也是东北地区最具发展潜力、开放活力的创业热土。改革开放以后,“拓荒牛”精神在这里凝聚弘扬,中外企业在这里合作发展,多元文化在这里交流碰撞,开放包容、海纳百川、融会贯通已然成为金普新区的区域文化特色。按照外国教学大纲设立的美国学校、日本学校、枫叶国际学校和图书馆、大剧院等配套设施,可以使中外人士子女在这里接受到高质量的中小学教育,有利于在学生时代促进中西方文化的交汇融合、多元发展。想事有创意、干事有激情、成事有影响,尊重企业、尊重企业家、尊重纳税人,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崇尚成功的核心文化理念已经根植于广大新区人民心中,并转化为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勇于担当、敢于胜利的自觉行动。

园区动态 优惠政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8-6016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信息
  • 厂房租购平台
  • 其他招商信息
  • 已为您免费生成了个人网上空间
    快去查看吧~
    政策下载
    在线咨询
    电话沟通
    电话咨询
    400-115-5265
    免费下载产业扶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