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区支持鼓励平台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

2023-08-03 00:00

为进一步壮大高新区经济总量,提升经济发展效能,推动平台经济规范高质量持续发展,着力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现结合高新区实际,提出以下若干举措。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高新区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强总理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讲话要求,扎实做好“高”“新”两篇大文章,奋力当好新时代东北振兴“跳高队”主力队员。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强化政策支持、引育结合、场景牵引、创新驱动,聚焦重点领域平台,优化产业生态体系,加强监管服务,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聚焦重点领域

结合高新区产业禀赋,发挥数字经济与科技创新优势,在招商工作中聚焦重点平台经济领域,着力加强互联网销售平台、居民生活服务平台、文旅体育平台、医疗健康平台、直播产业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数据服务平台、科技服务平台、网络货运平台、灵活用工平台、循环经济物流平台、信息服务平台以及其他新兴平台的引进和培育。

三、强化政策支持

一是择优扶持。加强对重点头部平台企业引育和中小、初创型平台企业培育,对经济带动效应强、示范效应好的平台企业,采取财政专项资金奖励、国企合作、楼宇减租等形式进行择优支持;二是人才保障。通过薪酬福利、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人才环境培育,支持平台企业加大人才引育力度;三是金融合作。鼓励金融机构与平台企业合作,支持采用政府引导基金、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为平台企业提供资金帮助。

四、加强监管服务

一是创设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与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相适应的制度环境,落实“非禁即入、非禁即可”。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包容初创企业先行先试,针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依法实施“首违不罚”制度,推进实施柔性执法;二是降低平台经济参与成本。开展平台经济集中登记试点,探索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允许“一照多址”,建立行业主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数据推送和共享机制,破除“信息孤岛”现象,实现精准有效监管;三是严守合规底线。平台经济的引育要严守税务、公平竞争、信息保密等法律法规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协同联动。招商、税务、财政、市场、统计等各部门要在平台企业引育过程中加强协作,强化整体统筹,前置解决平台企业的各类问题;二是做好后续监测。建立常态化运行监测和落户效果定期评估机制,形成各部门互为补充的平台经济监测、服务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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